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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 中国中小企业湘潭网 2007-10-25 17:12:02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在形式上具有以下几种:

  单元制、总分行制、集团银行制以及跨国联合制。

  单元制也称单一制,是指一家银行只在一个地区设立营业机构进行独立经营,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历史上,美国是最为典型的采用单元制的国家。1994年之前,美国不允许银行跨州经营或分设机构,而且各州对于一家银行可以开设的分支机构的类型和数量也有规定。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垄断,立足本地。但单元制不利于金融创新,且经营成本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鉴于此,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瑞格-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允许商业银行跨州建立分支机构。该法案规定,从1997年6月始,银行可以全方位跨州经营,使得美国银行从单元制向总分行制转变。

  总分行制又称为分支行制,是指一家银行能够在总行之下不同区域(包括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组织模式。目前,世界上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总分行制的组织模式,我国也是如此。总分行制有利于筹集、调剂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总分行制也有助于抵御风险、增强竞争能力。不过总分行制也有弊端,不仅可能导致过分集中和垄断,而且可能导致管理难度加大。

  银行持股公司制,也称为集团银行制,是指由一家大银行或大企业组建持股公司,再由该公司兼并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组织模式。银行持股公司通常又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一家大银行组建持股公司,并购其他银行;另一种是由非银行企业组建持股公司拥有银行股份。

  跨国联合制是指由国籍不同的大商业银行合资成立的一种国际性银行财团的组织模式。这是银行业国际化的主要途径,是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产物。

【责任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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