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规划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规划编制、 规划批审、规划建设、城市勘测、规划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下设七个处室,三个分局,并管理湘潭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规划局,以“主动、高效、创新、服务”为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三化建设。通过系列制度建设,使城市规划决策更加科学透明、管理、服务更优质高效;整章建制,不断提高依法规划、依法管理水平;组建信息服务中心,开发推广办公自动化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自身水平,使湘潭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湘潭市规划局市主管湘潭市城乡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拟定我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二) 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三) 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四) 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设计院、规划建筑设计院、勘测设计院的管理; (五) 负责组织编制我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六) 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七) 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八)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九) 负责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 负责两市一县总体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十一)完成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情况: 现有在职人员35名,其中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科级领导职数1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