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湘经运行[2008]224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省直各行办,有关重点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工交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煤矿、非煤矿山及部分高危企业违法生产严重,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事故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我省高危行业集中、安全基础差、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经委、行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部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铁路道口安全检查、整治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确保抓安全生产劲头不减、工作不松、手段不软,制定落实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二、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6月是我省2008年“安全生产月”。各单位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湖南煤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监综【2008】82号)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市州经委、行办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铁路道口安全检查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企业,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为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各重点企业要充分运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深入专项督查,排查治理隐患
4月下旬开始,省人民政府启动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从前期反映情况来看,各单位都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107号)精神,积极配合各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地经委、行办要积极参与督查工作的各项活动,认真接受由省安委办牵头组织的专项督查和指导,确保市县两级督查任务顺利完成;有专项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市州经委、行办,要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督查,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重点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来源: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校对: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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