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湘经企业服务〔2006〕145号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
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等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9月中旬在广州举行。为了做好我省组团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会议规模
中博会展区面积为12万平方米,设有展位数为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4000个,境外企业1000个。主要展区为:纺织服装、玩具工艺品、鞋帽箱包、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设备、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9个行业展区,以及中小企业服务展区、意大利展区和国际展区及港澳台展区4个专项展区。
三、会议主要活动
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展示;洽谈和交易;中小企业高峰论谈;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活动;中小企业采购说明会;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中小企业专题培训等。
四、参展参会范围
全省中小企业、采购商、投资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五、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9月15—18日
地点:广州市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六、参展要求
(一)参展产品必须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和服务特色。
(二)“中博会”组委会分配我省100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现根据各市州的情况,将展位分配到市州(见附件一),由市州经委负责组织落实。各市州经委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各市州经委要组织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参展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二)和第三届中博会参展汇总表(见附件三),于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到省经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汇总后统一报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有关附件 2、附件3电子表格可以从《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网站下载(www. csmef.com.cn)。
(四)请各市州尽快确定负责人和联系人并于五月十日前将名单和联系电话报省经委。
联系人:省经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何大文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2214842 2212939
附件:1、中博会展位安排表
2、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3、第三届中博会招展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