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经济区滨江新城详细规划方案及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公告
湘潭九华经济区位于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核心区,是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为引进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并进一步找准城市新区定位,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具有特色和示范意义的九华滨江新城,经九华经济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开展滨江新城详细规划方案及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区滨江新城详细规划方案及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 2、规划范围:滨江新城详细规划方案设计范围西起长潭西线和九华大道,东临湘江,南至规划中的奔驰路及现状的上瑞高速公路,北与望城交界,总面积约51平方公里。核心区城市设计范围不少于10平方公里。 二、征集单位 湘潭九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甲级规划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具有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规划项目设计经验和成果者优先。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预审通过后审核原件): (1)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函; (2) 报名机构简介;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报名单位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名单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单位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几年的同类项目代表作品的相关材料; (7) 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图片、图纸等。 3、根据实际情况,两家单位可组成设计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 四、报名方式 凡愿意报名参加本次规划方案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来人或通过传真、快递的形式向湘潭九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报名函及相关资料(快递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者无效。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10月25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0月28日—11月8日。征集单位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择3家设计单位参与设计,并对获得参加本次方案设计资格的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如按时提交方案并审查为有效方案的,在评审结束支付方案费时一并返还。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3、2008年11月9日—11月15日签订委托合同。征集单位与各入选单位签订合同,发放规划设计任务书,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2009年2月中旬提交成果。 六、奖项设置和评审方式 1、由湘潭九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决定方案名次,评出第一、二、三名,如条件不具备,各奖项可空缺。 2、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评审会,负责介绍方案构思、设计内容及现场答疑。 七、规划编制费用及支付方案征集单位向获得第一、二、三名的设计单位分别支付规划编制费用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以上费用指人民币,含中国境内税收,税收由设计单位自行支付。 八、特别说明 1、入围单位及所获名次将在媒体上公布。 2、凡入围此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可优先参加下一步滨江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招标,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分。 九、其它事项 1、本次方案征集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包括征集发布、答疑、评审等。所以应征方案的图面文字及答辩、提问都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以中文为准。 2、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有效应征方案享有版权、使用权,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媒体播放等。 3、其它未尽事宜或调整的内容以应双方正式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4、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之前,设计单位不得携带地形图出境。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湘潭九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湘潭市富洲路98号湘潭九华经济区服务大楼 邮 编:411202 传 真:0732-7511456 联 系 人: 刘 进 0732-2379351 13975227076 xinyangghj@163.com 余迪军 0732-2379352 13574072288 Y7511468@163.com
来源:湘潭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