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30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湘经培训〔2006〕182号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娄底市经委,岳阳市工业经委: 为了提高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速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省经委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湘经培训〔2006〕107号)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各市、州经委教培机构、负责教培工作人员及培训计划情况,今年选定长沙市经委等5家单位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试点单位及计划培训人数 长沙市经委 1000人,株洲市、衡阳市经委和岳阳市工业经委各500人,娄底市经委300人。 二、培训对象 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可兼顾对创业者、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经委系统干部培训。培训以短期集中面授方式,就近进行。 三、培训内容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相关产业政策、工商管理综合知识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要求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公共知识和新理论、新信息、新工艺、新技术、新知识等专业知识;其他人员培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培训试点补助标准 对选定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试点单位,在计划培训人数范围内,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每人不超过100元补助标准,由省经委补助。请各培训试点单位,将申请教育培训补助资金报告、举办的各期培训班通知、各期培训班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联系电话、各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主办(或承办)单位全称及帐号、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试点工作总结,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送到省经委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韩金迪,联系电话:0731-2214907。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