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了科学客观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为省委省政府指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促进整体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活跃城乡市场、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部门一定要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宏观指导当好参谋,进一步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协作,精心组织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涉及到国民经济全行业,情况复杂,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较大,各市州统计局、经委既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更要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市州统计局和经委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这项工作,确定具体经办人员,建立责任制,并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与大力支持,确保有专人干事,有专项经费办事。
四、强化基础,规范报送
各市州要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统计报送渠道。税务、工商、交通、邮电、金融等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统计部门报送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数据和资料。
五、实事求是,依法统计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和人为干预。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省统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六、讲求实效,落实《方案》
为保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有章可循,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市州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统计范围、测算方法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讲求实效,扎实工作,确保《方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