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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通知:11月1日起将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 中国中小企业湘潭网 2008-10-22 9:30:27  文章来源:

两部门通知:111日起将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8111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为: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是在立足扩大内需的基础上,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一项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111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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