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市妥善使用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淘汰落后产能
[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杜兰惠报道] 贵州省六盘水市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日前,按照要求完成了2008年度的项目申报。
据悉,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央财政设立奖励资金,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财政部对于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明确规定。六盘水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关于申报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申报工作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实施,完成了该市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工作。本次申报淘汰落后产能涉及3个行业23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22.31万吨。其中:焦炭行业企业16家,淘汰落后产能108万吨;铁合金行业企业5家,淘汰落后产能2.31万吨;水泥行业企业2家,淘汰落后产能12万吨。与此同时,该市还对贵州省下达的2007年度144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作了安排。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企业职工安置、转产、淘汰设备更新等。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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