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DS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GDDS作为一个公布数据的标准,其总体框架、指标体系是什麽,设定的标准有哪些。二是GDDS作为一个公布数据通用系统,要求参加国提供有关的描述现行统计数据生产和公布方面的信息和短期、中期改进计划。
一、GDDS的总体框架和指标分类
GDDS的总体框架由国民帐户、中央政府运作、广义货币概览和国际收支4个核心框架组成,并从统计范围、指标分类、统计频率和及时性等方面分别对上述4个核心框架提出了建议。
国民帐户:生产和发布完整的名义和实际国民帐户总量和差额项,编制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可支配总收入、消费、储蓄、资本形成、净贷款、净借款。生产和发布有关的分部门帐户以及国家和部门的平衡表。频率:年度。及时性:10-14个月。
中央政府运作:生产和发布交易和债务的综合数据,强调:包括所有的中央政府单位;使用适当的分析框架;建立一整套详细的分类标准,并适当细分。频率:年度。及时性:6-9个月。
广义货币概览:生产和分布综合数据,强调:包括所有的存款公司;使用适当的分析框架;建立对外资产和负债、按部门分类的国内信贷以及货币和非货币债务构成的分类标准。频率:月度。及时性:2-3个月。
国际收支:生产和发布综合的国际收支主要总量数据和差额项,包括: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贸易差额、收入和转移、经常项目差额、储备和其他金融交易、总余额,并适当进行细分。频率:年度。及时性:6-9个月。
二、GDDS参加国需要提交的报表
加入GDDS的国家需要提交的报表有三个:表A、表B、表C。表A为综合框架表,按部门填报。表B为数据类别和指标表,按指标填报。表C要求说明数据的诚信度和公开性,分别由中央银行、财政部统计局和其他部门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