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两型社会”建设
湖南省湘潭市两级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围绕长株潭城市群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两型社会”建设。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使湘潭两级法院的法官增强了为民意识。首先在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把重点放在和谐环境的营造上,注重案件办理实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民事审判摸索出了一套“三心四点五法”的调解新机制,有效地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使调解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三心”就是耐心、公心、细心,即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细心捕捉最佳调解时机,公心进行调解;“四点”就是找准矛盾纠纷的症结点、法律认识盲区点、情感交流感化点、解决问题落脚点进行调解;“五法”就是采取电话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左右联动调解法、以案提示调解法、重复调解法等多种形式进行调解。其次是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矛盾。湘潭两级法院开展了“百案开庭下基层”活动,各县、市、区法院和中院各庭室成立下基层办案组,选择一大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案情较明了、影响较大的各类案件,下到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镇街道等地开庭巡回审判,就地开庭调解,力争当庭宣判,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湘潭中院法官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积极探索解决工作瓶颈的新办法、新机制,收到了好的效果。重信重访工作一直是困扰法院的老大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期间,湘潭中院通过创新办案理念、办案模式和办案方法走出了一条治理重信重访的新路子,仅用4个月的时间就将15件疑难重信重访案件全部办结,实现了案结事了。面对执行难题,湘潭中院用“限时执行,逾期换人”的新举措加以突破。限时活动开展后,不足4个月已执结各类案件171件,结案周期为76.45天,比上年缩短了53.82天,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记者:梁建军 通讯员 陈青松 胡 劲 编辑:龚浩敏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