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湘潭县视察农业综合开发情况
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文富恒带领视察组,就贯彻执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工作到湘潭县视察,县领导韩炎、唐剑恒出席视察活动。 自1995年立项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以来,以连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3年,累计投入资金1.18亿元,改造中低产田22.35万亩,节水农业示范2万亩,扶植多种经营和产业化项目10多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12月1日颁布施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后,湘潭县还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更加规范,项目建设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项目运行效益更加明显。 会上,文富恒肯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办近几年来的工作。他说,《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是我国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内涵丰富,从法律的角度界定了农业综合开发的目的、资金来源、重点区域和开发对象,为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文富恒要求,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重视“整合”和“自筹”的问题。他说,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来开展工作,处理好当前和中后农业开发工作,要优化专项资金,并从源头整合资金。他说,要适当调整自筹资金,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把让利于百姓转化为让权于百姓,切实把全县的农业开发工作做好。 9月3日,文富恒一行还将到宏兴隆、河口三联项目区实地视察。作者:彭圆 编辑:龚浩敏
来源:湘潭县网